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酒泉市老城区危旧房拆迁改造及异地安置房建设项目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主要以专访项目区公众及发放调查问卷形式和发放项目区建设单位调查问卷形式进行,并邀请公众和各种单位参与此次公告,力求做到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酒泉市老城区危旧房拆迁改造及异地安置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要: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酒泉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迅猛发展。2002年,原酒泉地区撤地建市,酒泉市进入一个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针对目前酒泉市老城区3.47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中居住人口达8.38万人,而人均建设用地仅为40.8 4 メ,人口密集成为老城区中现有众多问题的主要症结;各居住片区配套设施不完善,人均指标低,居民生活不方便;建筑密度过高,建筑间距狭窄,不利于城市的景观组织和空间布置;城市公共绿地仅占建设总用地的0.7%,严重不足,居民缺乏休闲活动场所等问题,酒泉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酒泉市老城区内17个片区(地块1#~地块17#)的危旧平房拆迁,计划在酒泉新城区飞天路西侧征用土地226亩(异地安置小区住宅用地,不含沿街商业用地),修建3533套异地安置用房及小区配套服务用房,以解决老城区搬迁住户。建设场地与城市道路相邻,交通便捷,市政设施完备,周围有较多文化设施,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建设场地地势较为平坦。
(三)建设单位的名称:酒泉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世荣
联系方式:0937-2636296
(四)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窦立宝
联系方式:0931-8417099
邮箱:dlb65@126.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环评课题组进行现场踏勘,在资料收集、环境监测和咨询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对因项目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项目社会环境现状及项目特点,针对项目建设期以及运营期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了预测及分析;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害设防、因需制宜”的综合治理原则,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2、公众对项目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3、公众对建设项目厂址选择满意程度;4、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或写信,也可以直接到兰州东方红广场统办二号楼十三楼30号房间直接反映。
(八)接受日期: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8月5日
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酒泉市经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